174月

涉嫌网络开设赌场获不批准逮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专案组案件

近日,由我所姚瑶律师辩护的郑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由宁波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由宁波某区公安分局承办涉嫌网络开设赌场一案(某区公安分局专案组案件),侦查机关认定:郑某某存有利用赌博网站的账号供他人赌博的行为。

经会见郑某某,了解具体案件情况,结合案件细节及当事人陈述,律师结合专业知识判断郑某某的行为构成侦查机关指控的犯罪有待商榷。然,专案隐含的不由分说的强势。在向专案组递交律师法律意见书交涉定性及羁押必要性等问题未果,刑拘期间取保申请被拒。

在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7天内,姚瑶律师多次联系承办检察官,详尽论述本案不构成开设赌场罪,且是否构成赌博罪也有待商榷。且不能因扫黑除恶背景下对本案的任意拔高定性、扩大化处理。检察官采纳律师意见,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 admin
  • 更新时间:2019/4/17  点击数:7059